心理因素(30%):
癌症伴发精神障碍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的躯体各系统的癌症伴发精神障碍,其发生原因尚不明了,考虑与心理因素有关,癌症患者患病前多有不良性格特征,如过分压抑,不善发泄,患癌症后在原有不良性格基础上产生精神心理障碍,另外,癌症所致的非转移性因素,如癌肿分泌特殊的神经毒素或激素可对中枢神经造成损害,以及癌肿转移的局部浸润使中枢神经系统受损等也与精神障碍的发生有一定关联。
消极情绪(20%):
长期,消极的情绪可损害下丘脑功能,从而降低了免疫功能,癌症伴发的神经精神症状,除心理机制为主引起的功能性情绪,认知障碍外,癌症的直接浸润或转移于中枢神经系统;癌症晚期并发感染,引起的循环和代谢障碍;抗癌药物的毒性作用等也是产生神经精神障碍的原因。不良的情绪因素改变了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状态,使大脑电场不断产生短路,发出错误的密码指令,导致细胞突变而致癌。
病毒感染因素(10%):
癌症伴发精神障碍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遗传,化学,物理和病毒感染等因素都与癌症的发生有关,许多研究证明,心理因素在癌症的发病率中起着重要作用,动物实验表明,长期置身于高度紧张的环境中,接种致癌病毒的小鼠的患病率显著增加,对癌症病人的调查,在发病前常有紧张生活的经历,特别是丧失和分离及与此有关的情绪紧张因素,如长期焦虑,被压抑的愤怒,绝望,悲伤等负性生活事件密切相关,此外,患癌病人多有一定的性格特点,如敏感,多疑,急躁,被动,依赖和内向等,心理与癌症发生有密切关系。
预防:当癌症确诊后应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要给予针对性指导,辅以安慰、支持及疏导,消除其紧张不安心理。消除不良的情绪因素可以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保持正常状态,有助于预防精神障碍发生。
思维贫乏,惊恐发作,幻觉,情绪性癌症,坐立不安,痴呆,焦虑,精神障碍,神志不清
1.心理适应性反应:癌症患者常产生一系列复杂的心理反应,大致可分为5个阶段。
(1)震惊与否认期:癌症病人在得知病情后,大多产生强烈的心理反应,初始十分震惊,茫然不知所措,进而对医生诊断产生怀疑,否认患癌症。
(2)愤慨期:怨天尤人,愤怒,怨恨,对患癌症气愤,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愤恨不已,甚至产生敌意。
(3)急切求医期:四处求医,求神卜卦,乞求上帝,为延长寿命求助于“游乡郎中”或“神婆巫医”,有的则盲目乐观,认为是早期癌症,可幸免于死。
(4)抑郁期:随着病情恶化而出现抑郁,失望或绝望,常哭泣,忧郁,少语,厌世等,新近的一个对癌症病人情绪调查中发现伴有焦虑,抑郁障碍者分别高达45%,48%。
(5)接受期:自知死亡将至,向家属及亲友交代后事。
2.抑郁情感:出现绝望感,罪恶感,无价值感及厌世观念等,有的出现“明乐暗悲”的矛盾心理。
3.焦虑性情感:可出现惊恐发作或广泛性焦虑障碍,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终日,难以自控。
4.精神分裂样表现:在癌症发展过程中,一些病人表现为情感淡漠,思维贫乏,生活懒散,可有听,视幻觉及妄想等。
5.谵妄状态:可有神志不清,定向不佳,理解,判断困难和感知觉障碍,以及言语行为紊乱等。
6.痴呆综合征:脑功能受到严重侵害时可出现痴呆,记忆力,计算能力,理解力以及抽象思维和判断能力减退。
符合原发病的实验室阳性检查结果。
具备原发病辅助检查阳性依据。
治疗
1.心理治疗
应以支持性心理治疗为主,对病人应给予精神上的安抚,即做好耐心解释、安慰、疏导、鼓励等,进行有关癌症的健康教育,解除其疑虑,增强对治疗的信心,以消除顾虑、紧张、敏感或抑郁。积极配合各项治疗计划。
(1)医患信任原则: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信任。
(2)接受原则:详细询问心理、躯体障碍的有关病史,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讲明治疗的必要性,使其主动接受治疗。
(3)支持性原则:进行支持性心理治疗。对性格不坚强者掩盖病情;对性格坚强有理智者可如实报告病情,消除不利情绪,鼓励患者与疾病顽强斗争。
(4)保证原则:对与患者心身症状有关的不良心理因素及性格缺陷应做好解释、说明和保证工作。
2.精神药物治疗
对精神分裂样症状可采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如利培酮、奥氮平等;对焦虑症状可采用抗焦虑药如丁螺环酮、艾司唑仑(舒乐安定)等;对抑郁症状可采用抗抑郁药如氟西汀等;对处于谵妄状态的患者应保持安静的环境,减少外界刺激,专人护理,防止自伤和伤人。
注意休息、劳逸结合,生活有序,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宜吃食物
1.宜吃维生素B1、B12含量高的食物; 2.宜吃热量高的食物。 3.宜吃维生素高的食物。
忌吃食物
1.忌吃含有酒精类的食物; 2.忌吃动物血性食物。
减轻或消除病人对癌症的恐惧感,要千方百计增加病人的食欲,经常更换菜肴品种,注意菜肴的色香味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