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是因食用未经妥善处理的粗制棉子油或榨油后的棉饼粕等所致。
宣传棉子有毒,不能食,粗制棉子油需经加碱处理后才能食用,棉子饼经过暴晒三次或发酵后才可做动物饲料,市售的棉子油和棉子饼中的游离棉酚应在0.02%以下,不可超过0.05%。
心动过缓,惊厥,肝脏肿大,头昏,血压下降,胃肠道出血,四肢麻木,高热,昏迷,黄疸
急性中毒一般于食后2~4天发病,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昏,头痛,腹胀,便秘,腹痛,四肢麻木,嗜睡,烦躁,昏迷,惊厥,肝脏肿大,出现黄疸,胃肠道出血,以及心动过缓,血压下降,甚至发生呼吸,循环衰竭而死,若在夏季进食大量本品,部分患者可出现高热,皮肤发红,有烧灼感和瘙痒。
1、血常规,尿常规。
2、血钾,血钠检查。
可有恶心,呕吐,胃部烧灼感,腹胀,便秘。
3、重者精神萎靡,烦躁不安,流涎甚至昏迷,可伴有心动过缓,血压下降,心力衰竭,肺水肿,肝肾功能衰竭。
4、夏季可出现高热,口唇及肢体麻木,皮肤红而无汗,有烧灼,针刺或瘙痒感。
5、慢性中毒可有皮肤干燥,发红,日光晒后更明显,女性有闭经,男性精子减少。
6、检查:重症患者有低血钾和低血钠表现。
食入不久者当给催吐及洗胃并服泻剂,食入时间超过半天者应给高位洗肠,静脉输液,纠正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病人易有低钾血症,应及时补钾,开始静脉滴注5~10天,以后口服维持量10~30天,对复发病例,需用维持量更久。在补钾过程中,应以心电图及血钾测定值作参考。可试用二巯基丙磺酸钠治疗,5%溶液0.1ml/kg,皮下或肌注,每日1次,3天为一个疗程,间隔3~7天再进行第2疗程。此外为对症治疗。
1、饮食上应注意清淡,多以菜粥、面条汤等容易消化吸收的食物为佳。
2、可多食新鲜的水果和蔬菜,以保证维生素的摄入量。
3、给予流质或半流质的食物,如各种粥类、米汤等。
宜吃食物
1.宜吃具有利尿作用的食物; 2.宜吃具有润肠通便的 食物; 3.宜吃具有促进胃排空的食物。
忌吃食物
1.忌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 2.忌吃含有酒精的食物; 3.忌吃发物的食物。
多食新鲜的水果和蔬菜,以保证维生素的摄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