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因素(75%):
精神因素是导致本病发生的直接原因,急剧的精神刺激因素常是使患者惊恐或其有威协性意义的事件,如火灾,烘水,地震,车祸,亲人突然死亡及战时的轰炸,火器威胁,白刃捕斗等,持续的精神紧张,持久而沉重的内心矛盾和情绪负担,长期的隔离等亦可导致过度悲伤,懊丧和内心痛苦。
精神因素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才能造成患者的强烈怀念绪反应,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其行为与思维受病理情感的支配下而呈现出各种精神症状,甚至意识障碍。敏感,多疑,懦弱者易发病。
其它因素(15%):
在重病蓝天慢性躯体疾病之后,过度疲劳及女性的月经期,产褥期等躯体功能消弱的情况下易发病;患者的内心冲突程度又与其心理社会背景(如文化教育程度,爱好,愿望,价值观念等)有关;有家族精神病遗传史者易发病。
本病是在强烈精神刺激下急剧起病,所以消除精神刺激,转移环境,有利恢复,故心理治疗一般可 良好效果应首选。
类偏狂,意识模糊,躁狂,毫无情感反应,抑郁,病理性偷窃,精神创伤,意识朦胧状态,思维控制异常,自杀行为
根据起病形式分为急,慢性两类,急性以意识模糊为主;慢性以情感,思维或感知障碍为主,主要征候有:
1、反应性躁狂状态: 常在急剧的精神因素后突然哭笑异常,胡言乱语,撕衣毁物,甚至打人,严重时可有意识模糊,表情紧张,恐惧,并可出现幻觉,错觉等。
2、反应性抑郁状态: 情绪低落,常触景伤情,唉声叹气,焦虑不安,自责自罪,对自己前途消极悲观,甚至可有自杀行为,常有睡眠障碍,多为入睡困难,易为恶梦惊醒,自感疲乏无力。
3、反应性木僵 :表情呆木,僵住不动,毫无情感反应,常紧接急性精神创伤后出现,一般历时短暂,可恢复正常或转入意识模糊状态。
4、反应性妄想症 :产生与精神因素有关的猜疑,如感到有人在议论,跟踪,监视,迫害等,有时可伴有心因性幻觉和错觉,患者与环境接触良好,对自己的猜疑症状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
1、症状标准:
以异乎寻常的和严重的精神刺激为原因,并至少有下列1项:
(1)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的盲目性。
(2)有情感迟钝的精神运动性抑制(如反应性木僵),可有轻度意识模糊。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
3、病程标准:在受此外后若干分钟至若干小时发病,病程短暂,一般持续数小时至1周,通常在1月内缓解。
4、排除标准:排除癔症、器质性精神障碍、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及抑郁症。
反应性精神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治疗:
(1)精神治疗:因反应性精神病的发病系由明显而强烈的精神创伤所引起,故精神治疗尤为重要。首先应以解释性心理治疗,向病人分析并指出如何正确对待发病的精神刺激;再讲明本病的性质,使病人能够掌握发病的规律;并给予支持和鼓励,解除顾虑,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去战胜疾病,给病人以安慰和保证,促使病情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2)环境治疗:由于病人对发病当时的处境有明显的创伤性体验,为了促使病情早日好转,应尽可能地调整环境,消除发病的不良刺激。实践证明,将病人转移到一个振奋人心的新环境中,对治疗有积极的意义。
(3)药物治疗及物理疗法:这些治疗虽是对症的,但也是不可缺少的。首先要保证病人的睡眠,对具有焦虑不安,心烦失眠的病人,可选用弱安定剂,调整大脑的机能状态,延长生理睡眠时间,常用的药物有安定,利眠宁,安太乐或水合氯醛等。
对急性起病表现兴奋,偏执或抑郁状态的病人,可分别选用抗精神病药物或抗抑郁剂,如氯丙嗪、氟哌啶醇、奋乃静、泰尔登及丙咪嗪、阿米替林、多虑平等,剂量一般不宜过大。对有自杀企图的病人,应严加注意并进行几次电休克治疗。对不能主动进食,木僵和抑郁状态的病人,或幻觉、妄想和抑郁等症状显著而持久,身体虚弱者,应给予支持疗法,如鼻饲或静脉输液以维持必要的营养,必要时可配合胰岛素低血糖治疗。
预后
反应性精神病是由于剧烈或持续的精神紧张性刺激直接引起的,其临床表现的主要内容与精神创伤密切相关,并伴有相应的情感体验,容易被人所理解,致病因素一旦消除或环境改变,并经适当的治疗,精神状态即可恢复正常,所以,反应性精神病的预后是良好的,且一般不再复发。
1.对原有精神发育迟缓,神经症及人格障碍的患者开展定期心理咨询,加强应付各种刺激与社会适应能力,有助于预防疾病的发生与复发。
2.对有严重消极观念甚至有自杀企图和行为者,必须加强监护,防止意外。
宜吃食物
1、宜食富含维生素B1、B6、B12的食物; 2、宜食高蛋白、高纤维、高热能饮食; 3、宜食润肠作用的食物,以保持大便的通畅; 4、补充足量的水分。
忌吃食物
1、忌食过量辛、辣、腌、熏类等有刺激性食物; 2、忌酪氨酸含量高的食物和饮料; 3、禁忌有加工食品和甜食。
多吃果蔬,海产品,奶制品,植物油等,少吃高热量饮食,少吃肥肉、糖类等高热量饮食。